营业厅服务规范
作者:合江分公司时间:2012-04-25点击:3708
应按公布的营业时间受理业务,妥善接待每日最后一批客户;
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,怠慢、顶撞、刁难客户,不得推托、拒办业务,不得与客户争吵或讥讽、议论客户;
客户咨询时,要注视客户,认真倾听,与客户有效沟通交流;
在知晓客户所办业务种类后,应清晰告知客户办理业务所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,并询问客户是否带齐;
热情招呼、积极引导客户办理业务,做好客户迎候工作;
对老、残、孕等特殊客户,要主动提供帮助。
客户进入营业厅后,引导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上前询问客户业务需求,并根据客户类型及办理业务种类进行分流;
为客户办理完毕当前业务后,应将客户证件、单据、现金等礼貌递还。